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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人物

十二月 1, 2007

談情是為歡喜 無須啞忍受氣
只得你 還沉迷淒美
你沒法 笑著去別離

情人若愛不起 離去是種福氣
得不到 當做看不到
卻恨你 享受被拋棄

你固執 或放任 不管是否試過合襯
常為了剎那的吸引 得不到應得的教訓
纏綿後便慶幸 為對方哭過了亦興奮
大家都替你氣憤 要珍惜你自尊心

重複的眼淚 就是你自欺的安慰獎
你擅長 創造背叛你的失意賣相
是你堅拒平凡對象 習慣活在遐想
為膚淺漂亮 長期舔著失戀的創傷
你擅長 製造你無悔的偉大形像
凡是歌裡有悲哀這個字 (你)才願唱

忘掉現實的你 沉溺於悲劇美
天生你 談情如選美
這樣愛 注定要別離

凡是沒法得到 才抱著不捨棄
不爭氣 有誰憐惜你
眼淚會 逼人避開你

每次聽到這首歌,第一個反應都是:很像以前的我.

這陣子都在反覆思量,若果要喜歡一個人,自己要計算些甚麼,才不會受到傷害?
每次愛上一個人,我都很奮不顧身,從來都不計較自己要付出多少才得到想要的東西;結果跌得焦頭爛額,現在甚麼都怕.
最痛苦的,是我明知道大家走到最後會如何結尾,但我仍然不顧一切愛了再算 – 至少,我認為我有的是那些回憶.
雖說愛情裡沒有分對錯,但我從來都覺得自己的觀念很病態.
換言之,每次別人對我的傷害,我自己都應付上很大責任.

受了太多教訓,太多前車可鑑,現在我只覺得很迷失.
若你是我,你仍然會love like you’ve never been hurt before嗎?

但至少,我會從錯誤中學習,現在的我懂得何時應該放手,不讓痛苦延長,也算是個成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