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使然,我傾向不太容易相信別人,當然也因為我怕被傷害,被出賣.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嘛,過去我並非沒有受過這種教訓.
做了將近21年人,除家人以外,我只曾毫無保留的對一個人好.
14歲開始成為好朋友,自此就互相扶持,互相照顧,因為家庭背景相近,住得近,性格也出奇地配合得很;別人都會覺得我們是連體嬰,甚至情侶,又或是老夫老妻.
有一段時間,我們都會因為外人的閒言閒語弄得尷尬不已,雖然對彼此沒有感覺,可是被人說成一對總是很奇怪嘛.
慢慢地,習慣了.
長大以後更加覺得沒有必要因為某些人的一兩句話而離棄對方,現在喜歡說「係呀,仔都生埋喇」來閉上別人的咀.
始終,我們對彼此有多重要,我們在心裡都很明白.
由小時候的無謂爭執,到現在如何告訴彼此對方對自己多有份量,從這段友誼中,我感受到溝通的重要.
對他,我知無不言,言無不實;對我,他亦然.
這是我在愛情裡無法做到的.
我很感激他由第一刻開始已很信任我,照顧我.
我永遠記得那3年結伴吃早餐,然後搭計程車上課(但他付車資!),一起小息/午餐/放學去逛街/吃晚飯的日子.
然後2年預科,一起體驗很多別人無法理解的事.
一起不情願地報讀私立大學,就讀不同的科目.
到我選擇到英國讀書,每次他都會替我收拾行李,因為不捨對方而哭;因為時差,他會校好鬧鐘半夜3時起床致電我;當我因為某些臭男人而傷心,不理時差地致電他的時候,他也總會回電我,因為他知道由香港撥出的長途電話比我致電回港便宜得多.
被人打劫的那一天,直到我弟弟去到英國陪伴我之前,有十分之九的時間他都在電話中安撫我和陪伴我,甚至哄我入睡.
這些年來,我們都會拿著電話,講到深夜彼此快要進入夢鄉時才掛線.
也許有人會覺得男女這樣相處會過份親密,但這就是我倆的小宇宙.
我們非親非故,只是好朋友,只是知己,但他總對我說:除了你,我這一生也不會對其他人這麼好了.
我又何嘗不是呢?
對著他,有很多次,我感動得淚都快要掉下來.
在他身上,我除了感受到愛,我更學到如何去愛別人.
我真的很愛很愛我這位好朋友,也從來都不會掩飾這個事實.
